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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2年04月15日 00:00  点击:[]

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党的建设。根据中办发〔2010〕29号《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鲁办发〔2011〕13号《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及鲁高工委〔2011〕50号《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我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努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我校实行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当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的制度建设情况;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范围及方式

(一)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定,一般按照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全体师生员工等几个层面确定。

(二)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可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类型。对于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事项要长期公开,长期公开的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至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对于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事项要定期公开,定期公开的事项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动态性的事项要即时公开,即时公开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方式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确定,适合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公开;适合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公开;需要向学校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全体教职员工和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会议、校报、校园网、办公系统、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

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主渠道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等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务公开的途径。同时应注意发挥各种公开方式的效果,为全校广大党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党务公开应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整理的基本程序办理。

1.制定目录。党委各职能单位应及时将需要公开的内容、时限、范围及方式,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科学编制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委各职能单位对于目录所列需要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予以公开。对于未列入目录,而广大党员要求公开的内容,由责任单位提交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并确定是否公开及公开的范围、方式等。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涉密性,由提供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3.收集反馈。党委各职能单位及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提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反馈,必要时应进行再次公开。

4. 归档整理。党委各职能单位对党务公开的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各职能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党委各职能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扎实推行党委各职能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操作

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基础,要严格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操作性较强的有关配套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着力构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我校党务公开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

要把加强宣传作为推进党务公开的先导,充分运用校内报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搞好面上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扎实推进我校的党务公开工作。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成立由纪委、监察及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代表组成的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公正、科学规范及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善后事宜的处理进行评议和监督。要把强化监督作为推行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纪委和党员群众的作用,对推进党务公开的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我校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组织落实好本基层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

附件:1.烟台大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烟台大学党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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