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直单位选派第三轮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意见》(鲁办发〔2016〕67号)和《关于做好省派第三轮第一书记报名工作的通知》(鲁选派组办发〔2017〕1号)精神,现将我校选派第三轮第一书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1名,第一书记3名。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与第一书记人选不交叉。
二、第一书记帮包村
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店子村、罗营村、蒋自崖村。
三、帮包时限
第三轮第一书记任期两年,帮包期间不轮换。
四、标准条件和推选办法
(一)挂职县(市、区)党委副书记
1.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
3.注重推荐4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
4.熟悉基层工作,优先考虑有过基层领导经历或担任过第一书记的干部。
在组织动员、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由省委组织部和省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研究确定人选名单。
(二)第一书记
1.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热爱农村工作;
2.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富有开拓创新意识;
3.敢于担当、肯干吃苦、作风扎实、身心健康的党员干部。
4.至少有1名处级干部带队。
在组织动员、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是省委、省政府着眼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的重大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干部积极报名。请各单位于1月12日(周四)下午4: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31室),个人申报也可直接将报名表交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0日